《毕业论文》课程大纲 第1篇
1、毕业论文实行师生互选制度,但是一旦选定原则上不再更换。
2、选题。选题时,应主要来源于指导教师的课题或学生的生产实践(实习),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,并防止千人一面的现象。选题最终必须得到指导老师的同意。选题可以更改,但是更改必须得到指导老师同意,而且只能更改一次。
3、学术道德。指导老师应防止学生的抄袭、剽窃行为。
4、学生论文的定稿、送交盲审、参加答辩等环节必须征得指导老师的同意后方可进行。
5、毕业论文的格式有关要求参照学校有关规定。
《毕业论文》课程大纲 第2篇
5月初
(第八学期)
工作总结
学院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将相关材料交学校教学处备案
5月30日前
(第八学期)
六、课程设计基本要求
1、以学校所发毕业论文格式规范为基准;
2、选题要有明确的问题意识,鼓励理论联系实际的文风,注重具体、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;
3、坚决杜绝抄袭:论文定稿答辩前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查重,论文答辩委员会再复查,有抄袭行为的,以不及格论处;
4、多做实证调查:形式可以是问卷、访谈、报表等;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相应的数据库或自建小型数据库。
5、加强理论分析:要有一定的深度,对论文所论述的问题确实能提供理论支持;
6、运用多种模式:文字描述、公式表述、表格列示;
7、语言简洁明了:表述要准确、清楚;
8、中文摘要不超过300字,并译成英文。
9、关键词须准确:应是说明主题的具体词汇,不能用“问题、对策、方法”等作关键词;
10、结构严谨科学:注意前后的逻辑关系;
11、层次分明清晰:注意段落之间的过渡;
12、论文字数不少于10000字。
七、课程设计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
1、毕业论文均应进行答辩,由论文指导老师组成3~5人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,设组长一人,负责主持答辩小组工作。答辩老师采取指定和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,被指定或者被抽取到的老师必须参加答辩。
2、论文盲审。进行正式答辩之前论文要先进行盲审,盲审通过才能进入正式答辩程序,送交盲审的论文必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,否者不予安排盲审,视为盲审不通过。盲审论文不得出现指导老师的姓名和盲审老师姓名。盲审时间提前三天以上通知学生,如果学生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盲审论文,不得参加正式答辩。盲审意见及分数由学院统一反馈给学生。盲审成绩一旦给定,原则上将不再更改(如要更改成绩需要盲审老师签署理由并具名)。指导老师根据盲审老师的意见指导学生修改论文。
3、正式答辩时间由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确定。正式答辩如果不能通过,有一次补充答辩机会(即第二次答辩),补充答辩在正式答辩结束之后7到15天之内举行。
4、在正式答辩(第一次答辩)之前至少会提前三天通知学生提交答辩论文,如果学生没有按时提交答辩论文,视为第一次答辩不通过。补充答辩的学生无论成绩如何,都不再有参加论文评优机会。补充答辩不通过,不予毕业。
5、答辩分数评定除了考虑一般毕业论文的要求之外,要重点考察学生的独立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指导老师不得代替学生写作。学生答辩中表现出对论文明显的不理解,应评定为不及格;论文抄袭者不予通过。
6、答辩组长要充分尊重答辩小组其它成员的意见,如果其中一个成员(不管是3人答辩小组还是5人答辩小组)提出某篇论文有严重问题,答辩组长如果没有恰当的相反理由,就应该采纳该意见。如果组长是盲审老师,该盲审论文答辩时应分在其它小组进行答辩。指导老师不得参加自己指导的学生的答辩工作。
7、指导老师不得直接质疑盲审老师及答辩小组的意见,如果有疑问或者有意见可以向论文委员会申诉,最终结果由论文指导委员会决定。
8、答辩小组成员要给出答辩分数,答辩成绩以全部成员的平均分数计算。答辩组长可以在学生毕业论文修改后,依据所得的答辩平均成绩适当对答辩成绩进行修改,原则上分数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分。
9、毕业论文最后总成绩由指导老师成绩、盲审老师成绩及答辩成绩三部分成绩加权确定,并以优秀(90~100)、良好(80~89)、中等(70~79)、及格(60~69)和不及格(60分以下)五级计分。
八、课程设计指导书
九、其他说明(对学生的纪律要求)
1、努力学习,刻苦钻研,勇于创新,勤于实践,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和工作,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,按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。
2、尊敬师长,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,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、设想。如果拒不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写作,老师有权拒绝进行后续指导,自己承担相关后果。
3、树立良好的学风和严谨的科学精神,不弄虚作假,不伪造数据或抄袭他人成果。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不断学习、掌握和提升论文写作需要的相关技能。
4、主动了解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,正确处理好学习、工作和毕业论文的关系。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(不可抗力因素除外)违反学院的论文规定安排,延迟论文的写作、定稿、盲审、答辩等程序。
5、学生在写作论文中应该互相学习,共同进步,加强信息共享与信息交流。
6、对于不符合学校的毕业论文的学术规范和查重要求的,必须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修改,不配合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学生自己承担相应后果。
《毕业论文》课程大纲 第3篇
1、指导老师要引导学生掌握毕业论文写作格式,遵守学术规范,杜绝抄袭;
2、指导老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着重引导学生“如何”学会选题、“如何”撰写文献综述、“如何”运用逻辑分析、数据、案例等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或设想,尽量不要越俎代庖,直接给学生提供答案,甚至参与写作过程。
3、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,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态度和严谨治学作风的培养。
4、给学生毕业论文评定成绩,给出评语。
5、做好论文指导工作的相关记录。
6、指导老师必须参加论文盲审和答辩工作。
7、指导老师对论文的完成质量进行最终把关。
五、课程设计内容和时间安排